第一个字上,然后把第二个字用近乎轻声的力道读出来,听他们说,每次叫我名字的时候都有一种畅快的感觉,随即而来的就是踹我一脚再吐口唾沫的强烈冲动,久而久之,我竟然也能感觉到。 在我的记忆里,我的爷爷,曾于加州理工大学做理查德费曼的研究生,后来在崇拜之情下,把自己的姓都给改成费了,我的名字自然也是来源于费曼的研究领域:纳米雾,粒子雾,电子雾……之类的吧。 可惜我从小不争气,成绩优异,每次竞赛都拿奖,甚至拿了不少奖学金和国际竞赛奖金,直到上了大学,在某位热心同学的提醒下,缺乏社会经验的我才知道这是多么不好的一件事情,现在年纪轻轻就成了流浪汉,无家可归也是罪有应得,我真该好好谢谢那位同学,他叫啥来着? ……算了。 说起来,我是怎么成为流浪汉的?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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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青珂为了报仇,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。诸国争乱起,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?于是他们都来了,然后他们都弯了。狗哥那没有的,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,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。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?我只想跟你结盟,为啥不信我?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。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,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。许青珂太麻烦。姜信不麻烦,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。金元宝汪汪!起初,他只是想结盟,后来,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,再后来不说了,准备嫁妆入赘去!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,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,有时候还戴两层,我觉得他有病,对了,我叫金元宝,是一条狗,我只为自己代言。...